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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NFO:
一名女大生去年4月在好友陪同下主动向台北妇幼队报案,指控亲生父亲长期性侵她。经追查发现,该名「狼父」的身分竟是台北市警局捷运警察队的郑姓主管。士林地检署侦查后,认定郑男在7年内性侵女儿高达348次,今(7)日依法起诉;郑男另有部分犯行因罪嫌不足不起诉,告诉人得向台湾高等检察署声请再议。u2028u2028据了解,士检认定,郑男自2010年至2017年间对女儿伸狼爪共348次,依涉犯《刑法》对未满14岁女子性交、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性交、利用权势性交等罪嫌起诉,其中有部分权势性交的犯行,检察官依《儿少法》相关规定,请求加重其刑。 该名女大生控诉,从事警职的父亲因工作压力大,时常在外喝得醉醺醺返家,接着会趁酒意朝她伸出狼爪,甚至性侵得逞后还威胁她「不能告诉家人」,导致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的人都被蒙在鼓里;直到她成年才决定诉诸法律保护自己。 案经北市警方报请士林地检署妇幼专组指挥侦办,去年5月间传唤郑男到案说明后,谕令郑男以台币10万元交保。 北市警局也于案发后将郑男调离主管职,并向警政署报请予以停职。警政署召开考绩会决议将他停职。